苦集滅道 - 離苦得樂的具體作法



四聖諦(苦諦、集諦、滅諦、道諦)基本上是探討苦的本質,以及不再受苦的方法。

先認識苦,觀察苦,面對現實,瞭解、觀察、體悟苦的存在。
大部份的時候,我們是逃避這個現實的。
這是苦諦的內容。

接下來,探尋、瞭解苦因,避免造作苦因,才能避免產生苦果。
這是集諦的內容。

滅諦說明了斷滅苦因苦果的狀態。

道諦是說明如何斷滅苦因苦果的實際作法。

苦諦



苦苦、壞苦、行苦



「[0680b01] 一苦諦

苦以逼惱為義。一切有為心行。常為無常患累之所逼惱。故名為苦。

苦有三種。一苦苦。二壞苦。三行苦。今明三苦。有別有通。

別者三苦即別對三受。

苦受從苦緣生。情覺是苦。即苦苦也。
樂受。樂壞時生苦。即是壞苦。
不苦不樂受。常為無常遷動。即是行苦也。


若通論三苦。則三受通有三苦也。

所以然者。三受之心。即是苦。
通從苦緣生故。通是苦。
苦三受之心。通為壞相。所壞故通是壞苦也。
三受之心。通是起役運動不停之相。故通是行苦也。


若三受心。若別若通。無非是苦者。
當知苦是審實而有。故名諦也。」
《法界次第初門卷中之下》:四諦初門第三十三,陳隋國師智者大師撰

「[0509b01] 次辨苦義。

苦義有三。所謂苦苦壞苦行苦。
辨此三苦。略有四門。
一對緣分別。
第二約緣就體分別。
三約三種無常分別。
四諸過相顯。

言對緣者。

緣別內外。內謂自心。外者所謂刀杖等緣。
外中復二。一違二順。
違者所謂刀杖等事。一切苦具。
順者所謂己身命財親戚之類苦。
緣別如是。

從彼違緣而生苦者。名為苦苦。
刀杖等緣。能生內惱。從其所生。說名為苦。從苦生苦。故云苦苦。

從彼順緣。離壞生惱。名為壞苦。

內心涉境。說名為行。緣行生厭。厭行生苦。故云行苦。


第二約緣就體別者。

心性是苦。依彼苦上。加以事惱。苦上加苦。故云苦苦。
就斯以論。向前三苦。至此門中。通名苦苦。
謂性苦上。加前苦苦壞苦行苦。通名事惱。
有為之法。念念生滅。無常敗壞。故名壞苦。
即此有為遷流名行。行性不安故。云行苦。


言約三種無常別者。

就彼三世分段無常。宣說苦苦。
心性是苦。於此苦上。加彼三世分段麁惱。名為苦苦。
又以三世分段麁苦。顯法性苦。亦名苦苦。

就念無常。宣說壞苦。即是向前第二門中行壞兩苦。
至此門中。同為壞苦。

就彼自性不成無常。宣說行苦。
同體四相。共相集起。目之為行。虛集之行體無自性。
行性無安故名行苦。


所言諸過互相顯者。

過有三種。謂苦無常及與無我。
以苦顯苦。名為苦苦。此以事苦。顯有為法性是苦也。
無常故苦。名為壞苦。
無我故苦。名為行苦。以法無我因緣虛集故云行也。


苦義如是(此兩門竟)。」
《大乘義章卷第二》:四優檀那義三門分別,遠法師撰。

欲界的眾生有苦苦、壞苦,行苦太微細,不易體會。
色界的眾生在禪定中,只有壞苦、行苦。
色界無想天及無色界的眾生在無想非無想的深定中,只有行苦。

諸行無常、諸行是苦、諸法無我、涅槃寂靜



諸行無常解釋如下:

行:遷流。謂生自因緣,遷流三世之有為法也。
諸行:其法數多,故曰諸行。
諸行無常:世間一切之法,生滅遷流,剎那不住。
智度論二十三曰:「一切有為法無常者。新新生滅故。屬因緣故。」


有為解釋如下:

為:造作。
有為:有造作。因緣所生之事物,盡有為也。故有為者如言有因緣。
有為法:能生之因緣,是造作所生之事物者,所生之事物,必有此因緣之造作,故云有為法。
大乘義章二曰:「為是集起造作之義,法有為作故,名有為。」
俱舍論光記五曰:「因緣造作名為,色心等法,從因緣生,有彼為故,名曰有為。」
俱舍論頌疏界品一曰:「為者作也,此有為法,眾緣造作故名為,有彼為故,名為有為。」
金剛般若波羅蜜經:「一切有為法,如夢、幻、泡、影,如露亦如電,應作如是觀。」

可以問問自己,世間萬物,有哪些不屬於有為法呢?


諸法無我解釋如下:
「[0222b06] 一切法無我:諸法內無主、無作者、無知、無見、無生者、無造業者,
一切法皆屬因緣;屬因緣故不自在,不自在故無我,我相不可得故。」
《大智度論》

「[0151c13] 復說。於諸行中一切法無我即無自性。
當知此中所言我者。即是自性別名。
此中所說。彼真如法無有戲論。若說決定皆是虛誑妄取之法。」
《大乘中觀釋論》

「自性的定義,是自有、常有、獨有。」
《中觀論頌講記》:觀有無品第十五,印順法師。

「[0855b15] 如世尊言。一切法無我。何等一切法。云何為無我。
一切法者。略有五種。一者心法。二者心所有法。三者色法。四者心不相應行法。五者無為法。」
「[0855c20] 言無我者。略有二種。一補特伽羅無我。二法無我。」
《大乘百法明門論》


世間一切事物,都是因緣所生,因此都會有生住異滅或成住壞空的變化,這就是所謂的無常。
我們見到美好的事物,或處在順境,會執著於這個境界,
希望永遠如此美好,永遠保持如意的狀態,只要狀態變得不如預期,就會產生苦惱。
如果證悟諸行無常,諸行是苦,諸法無我,就可以滅苦而得涅槃之樂。

集諦



貪、瞋、癡、慢、疑



《大乘義章》五蓋義五門分別:「於外五欲染愛名貪。」

五欲:色聲香味觸之五境也。是為起人之欲心者,故名欲。
五欲:一財欲,二色欲,三飲食欲,四名欲,五睡眠欲。

《大乘義章》五蓋義五門分別:「忿怒為瞋。」

《大乘義章》五蓋義五門分別:「闇惑名癡。」

《阿毘達磨俱舍論》:「癡者,所謂愚癡。即是無明。」

《大乘義章》:「凌他稱慢。」

《大乘義章》:「疑者於境不決猶豫曰疑,
有二種:一者疑事,如夜觀樹疑為是人為非人等。
二者疑理,疑諸諦等。
小乘法中,唯取疑理,說為疑使。
大乘通取,皆須斷故。」

身見、邊見、邪見、見取見、戒禁取見



「云何惡見。於諸諦理顛倒推[7]求[8]度染慧為性。
能障善見招苦為業。謂惡見者多受苦故。此見行相差別有五。

一薩迦[9]耶見。謂於五取蘊執我、我所。
一切見趣所依為業。此見差別有二十句六十五等。分別起攝。

二邊執見。謂即於彼隨執斷、常。障處中行出離為業。
此見差別諸見趣中有執前際四遍常論一分常論。
及計後際有想十六無想俱非各有八論。七斷[10]滅論等。分別[11]趣攝。

三邪見。謂謗因果作用實事。及非四見諸餘邪執。如增上緣名義遍故。
此見差別諸見趣中有執前際二無因論四有邊等不死矯亂。
及計後際五現涅槃。或計自在世主釋梵及餘物類常恒不易。
或計自在等是一切物因。或有橫計諸邪解脫。或有妄執非道為道。
諸如是等皆邪見攝。

四見取。謂於諸見及所依蘊。執為最勝能得清淨。
一切鬥諍所依為業。

五戒禁取。謂於隨順諸見戒禁及所依蘊。執為最勝能得清淨。
無利勤苦所依為業。」
《成唯識論》卷第六

「[0100a01] 執我及我所是薩迦耶見。壞故名薩。聚謂迦耶。
即是[1]無常和合蘊義。迦耶即薩名薩迦耶。
此薩迦耶即五取蘊。為遮常一想故立此名。
要此想為先方執我故。
毘婆沙者作如是釋。有故名薩。身義如前。
勿無所緣計我我所。故說此見緣於有身。
緣薩迦耶而起此見。故標此見名薩迦耶。
諸見但緣有漏法者。皆應標以薩迦耶名。
然佛但於我我所執摽此名者。令知此見緣薩迦耶。
非我我所。以我我所畢竟無故。如契經說。

苾芻當知。世間沙門婆羅門等。諸有執我等隨觀見一切。
唯於五取蘊起。即於所執我我所事執斷執常名邊執見。
以妄執取斷常邊故。

於實有體苦等諦中。起見撥無名為邪見。
一切妄見皆顛倒轉並應名邪。而但撥無名邪見者。以過甚故。
如說臭[2]酥惡執惡等。此唯損減。餘增益故。

於劣謂勝名為見取。有漏名劣。聖所斷故。執劣為勝總名見取。
理實應立見等取名。略去等言。但名見取。

於非因道謂因道見。一切總說名戒禁取。
如大自在生主。或餘非世間因妄起因執。投水火等種種邪行。
非生天因妄起因執唯受持戒禁。數相應智等。
非解脫道妄起道執。理實應立戒禁等取名。略去等言但名戒禁取。

是謂五見自體。應知。若於非因起是因見。此見何故非見集斷。」
《阿毘達磨俱舍論》卷第十九

「[0849a23] 云何為見。所謂五見。
一薩迦耶見。二邊執見。三邪見。四見取。五戒禁取。

云何薩迦耶見。謂於五取蘊隨觀為我或為我所。染污慧為性。

云何邊執見。謂即由彼增上力故。隨觀為常或復為斷。染污慧為性。

云何邪見。謂或謗因或復謗果。或謗作用或壞善事。染污慧為性。

云何見取。謂即於三見及彼所依諸蘊。隨觀為最為上為勝為極。染污慧為性。

云何戒禁取。謂於戒禁及彼所依諸蘊。隨觀為清淨為解脫為出離。染污慧為性。

云何為疑。謂於諦等猶豫為性。諸煩惱中後三見及疑[2]唯分別起。餘通俱生及分別起。」
《大乘五蘊論》[5]一卷

身業、口業、意業



俱舍論記:「造作名業。」

滅諦



涅槃



涅槃:滅度,寂滅,不生,無為,安樂,解脫。

滅度:滅生死之因果,渡生死之瀑流。

寂滅:「寂」:無為空寂安穩之義,「滅」:生死之大患滅也。

不生:生死之苦果不再生。

無為:無惑業因緣之造作也。

安樂:安穩快樂。

解脫:離眾果。

有餘涅槃:斷一切之煩惱而絕未來生死之因者,尚餘今生之果報身體。

無餘涅槃:其人今生之果報盡而歸於寂滅。

證得阿羅漢其身存生之間,為有餘涅槃,其身死時,乃無餘涅槃也。
故有餘涅槃者無生死之因,唯有生死之果;
無餘涅槃者,無生死之因,亦無果也。

道諦



離苦得樂,達到涅槃的具體作法。

八正道:正見、正思惟、正語、正業、正命、正精進、正念、正定。

三十七道品:四念處、四正勤、四如意足、五根、五力、七覺支、八正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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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聖諦講記》,聖嚴法師。
佛學概要十四講表》,雪廬老人編表,徐自民老師主講。
佛學常識課本》,李炳南老居士著述。
四諦》,維基百科。
《佛說四諦經》,中阿含經。
雜阿含經卷二》,(四二),提到何謂如實知色受想行識,以及其集、滅、滅道跡。
佛陀的啓示